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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開始整修去年「寫給沒有編輯的創作者」那批稿子。

有趣的是,雖然當時訂了這個題目,也對著想像中的對象書寫,但直到這半年來,才因為一對一諮詢,真正接觸到許多沒有編輯的創作者。大家實際的困擾跟我想像的差距頗大,當初的內容需要大修改。修稿很煩,但是不修更可怕。

我想起過往合作過的作者,對於修稿的態度,每個人都不一樣,反映了他們個別的性格與挑剔的程度。個性豪爽的人是一章章地砍掉與重寫;瀟灑的人隨便編輯刪稿、修字與潤稿,他完全不想核對也不在乎;也有只願意增加或修改一兩句話,每次信件往返幾乎沒進度,見面為了幾個名詞討論兩三小時(還是沒結論)的;當然也有那種明明只建議修改一點點,但每次修稿交來,都變成一半是新稿。

有趣的是,很多人看外表根本難以想像他們修稿的態度,往往得要短兵相接才會知道。仔細想想,修稿幅度大的人,不見得就寫得比較好,不願意修稿的人也不見得差,因為他們交稿前可能已反覆修稿到鞠躬盡瘁。不過出版社基於控制印刷頁數、定價等現實因素,以及作者與編輯對於內容,往往有各自的堅持與糾結,的確偶爾有摩擦。

我這一年來創作最大的感慨是,我真的是編輯,而非創作者。我寫作時會先想好定位、受眾與做市場調查。稿子修改也是基於是否更理解受眾與市場,而不是對於內容是否滿意。我沒有那種「作品是我的一部分」的自我意識。

而這種自我意識應該就是風格的關鍵吧,像是關於人物、場景與劇情,有各種表達方式,你為何選擇了這一種?是千錘百鍊後的篤定,還是基於本能或自動化反應?

如果不厭惡修稿,那麼或許可以將每一次新作與修稿都當成一次風格練習。透過嘗試跟先前書寫時不同的人稱敘事、角色與劇情書寫,慢慢確認自己的風格屬性。

先不要想著一次改十萬字。每一次打開word檔,都試著將小範圍寫到最好:正確的標點符號、俐落的一幕,乃至各種小地方如主角出場的背景、小動作、開場第一句話……不管多少字的作品,都是一句話、一幕戲堆積出來的。這個段落有趣,就能勾引讀者讀下一個段落。

好的。我要回去寫我的「一句話,一幕戲」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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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下週見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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