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自從我的創作諮詢室開放以來,陸續有創作者帶著一絲不安,希望我能判斷他們的「文字」是否符合出版的門檻。當這樣的提問越來越多,我開始反思:是不是網路上的各種討論,甚至是我自己在表單上列出的「文字」選項,無形中加劇了這些創作者的焦慮?
畢竟,出版的標準從來就不只有文字。議題性與獨特性,往往是不同出版社與編輯心中更重要的考量。說得更直接一點,只要文字通順流暢,其實就已經跨過了基本門檻。當然,若文筆好到能細微地傳達觀點,絕對是加分項,但決勝的關鍵,往往在那之外。
聽起來,我對文字的標準似乎不高。這或許是因為,以出版編輯經驗來說,當需要將作品濃縮成五百字,或只有三分鐘時間報品給通路聽,作品是否有特色,是否有明確的目標讀者更為重要。而以自己創作經驗來說,我發現自己不擅長抒情,也不精於辯證。我不像有些作家能從很小的日常感觸,延伸為或深入、或獨具觀點的論述。我的文字直白到笨拙,可是我對於從經歷、故事、案例延伸發揮感到很自在。
「從生活與生命中尋找素材」於是成了我的創作主調。大多數時候,我都在尋找與衡量:哪些事件值得寫?我能寫嗎?我寫得好嗎?
寫久了,量變自然引發質變。面對同一件事,我開始想用不同的場景與敘事手法來表達。啊,文字真的是可以磨練出來的,只是需要耐著性子,忍受對自己缺點的厭煩,一步步去磨。
儘管如此,坦白說,我的文筆與兩年前相比,進步有限,變好的是切入的角度與尋找題材的能力。在與讀者交流的過程中,我更加確認了一件事——無論對編輯還是創作者而言,「題目/主題」比文字更重要。
我想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。十年前,我初次讀到傑克・倫敦(Jack London)的《深淵居民》(The People of the Abyss),這本書記錄了他在 1902 年偽裝成貧民,深入倫敦東區的生活報導。我對那個年代不算陌生,畢竟那是福爾摩斯與華生活躍的時空背景。然而,直到讀了這本書,我才真正感受到當時驚人的貧富差距。
即使是百年前的異國貧民窟紀實,如今讀來依舊驚心動魄。書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,遊民不被允許躺下或坐著,即便在下雨的日子,也會被警察從屋簷下驅趕到草地上淋雨。只要出生在貧困家庭,惡劣的養育與居住環境,這些孩子若非早夭,否則便注定一輩子勞動至死,永無翻身之日。
傑克・倫敦沒有聲嘶力竭地批判,卻在食、衣、住、行的平實描寫中,處處流露出對英國政府、警察與上流社會的冷漠的控訴。閱讀時,我完全無法放下這本書,因為每一件尋常小事都很可怕。
在書的結尾,他為了能在夜裡躺下睡覺,跟著其他遊民跑遍一間又一間的收容所。最後,天要亮了,他們還沒找到住處。他拿出深縫在衣服中的錢,招呼那些與他同行許久、奄奄一息的遊民飽餐一頓。我很感謝他最後的善舉,那讓我在闔上書時,緊縮的胃稍微得以放鬆。即使這些人早就死了,他們的飢餓感、疲累與絕望,透過紙頁與文字,仍讓我難以承受。
這個例子很極端,題目冷門,創作者還冒著生命危險,我自己也做不到。但我始終相信,每個人的生命中,都有一兩個獨特的題目,既能觸動自己,願意為此全力以赴,而同時也對他人有意義。
一旦你找到了那個非你莫屬的故事,你會發現,文字真的夠用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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